农业农村部景观农业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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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19-01-29

人员管理条例

农业部景观设计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以开放、联合、流动、竞争为原则对人员进行管理。鉴于实验室研究范围覆盖了南京农业大学观赏园艺、风景园林及农业史学科方向,故上述方向研究人员(含访问学者和博士后)、技术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均属于实验室人员。实验室主任每年组织专家,结合实验室的发展目标,对个人的工作业绩、工作状态和发展潜力综合考评,对评议优秀者给予奖励,对评议不合格者给以流出实验室的处理。对于我校其它院系、中心人员,则参照以下规定选择聘用:

1.聘任和流动

凡与本室研究方向一致的研究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提出申请,经实验室主任召集的专家小组评议通过,即可成为实验室研究人员。

·主持国家、省部级重大/重点或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面上项目

·重点、重大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国家、省市或学校杰出青年

·有创意和可行性并已获资助的创新项目负责人

2.权利和义务

本室研究人员在使用本室仪器设备时享有优先权,仪器使用费可从实验室的奖励经费中支出。对有原创性、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广阔发展前景和有优秀研究队伍的研究方向,实验室将在研究经费、人力、用房、仪器使用、国家研究项目申请等诸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实验室的研究人员有义务在发表论文、成果,申请专利和各种奖励时,署名“农业部景观设计重点实验室”并标注是实验室固定或流动人员。对于以实验室为主要完成单位的成果(论文、专利和获奖),实验室也会对完成人给予奖励。

实验室将从各方争取资源,对实验室的研究人员发放额外补助津贴。

 

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细则

为了加强对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方法》和所在学院的《园艺学院公共仪器平台管理方法》,特制定本细则。

实验室仪器设备实行“专管共用、资源共享”,鼓励各种形式的开放使用,充分发挥现有资产的最大效益。

第一条 实验室仪器设备配备专业的实验技术人员,并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管理和操作该设备,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的职责包括:

1.制定仪器管理的规章制度,模范带头执行并督促检查;

2.解决技术问题,维持仪器正常运转;

3.承担分析测试任务,为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服务;

4.培训操作员,培训和指导上机人员,扩大使用范围;

5.不断开发新的功能,使仪器发挥最大效益;

6.及时编制所需消耗品和试剂的补充、购置计划;

7.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和分析测试报告,记录内容光整应包括实验项目名称、使用机时、使用耗材、试剂品种和数结果、应收取的实际费用,并由操作人员和用户签字。

第二条 设备管理人员要对该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和完好率负责,定期对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进行校验和标定,对精度和性能降低的要及时进行修复,使用仪器设备如发生故障或损坏时,应立即停机,及时报告实验室主任,由仪器平台组织力量进行检查,分析事故,并写出事故报告。仪器设备的修理,经院和设备处审批后方可修理。

第三条 仪器设备负责人负责建立、保管仪器有关的技术档案资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仪器应进行定期校验和标定,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第四条 进入实验室的大型公共仪器仪器的使用实行收费制度,参照学院制定标准统一收费,收费本着内外有别、优先保证本实验室、本院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原则,由大型公共仪器承担学校计划内教学任务时免收费用,承担院内科研任务时适当收取仪器设备折旧费,承担院外科研任务时按照适当补偿仪器设备运行、水电消耗、材料消耗和场地消耗的原则收费。

第五条 对仪器设备使用者的要求:

1.仪器设备使用者需向学院公共仪器平台提出预约申请,填写仪器使用申请登记表,并说明所做实验的要求、所需条件、耗材与试剂等项情况;

2.设备使用者预约后应按时上机,如因设备使用者单方面原因未能按时上机造成样品、试剂的浪费,应由设备使用者负责;

3.设备使用者在使用仪器的过程中,应遵守仪器管理的有关规,定,服从仪器操作人员的管理,注意维护实验室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4.实验完成后,做好记录,认真填写用户意见,及时清理所用物品并缴纳仪器使用费。

第六条 仪器设备建立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未经考核的人员上机,应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操作,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仪器损坏、影响性能的肇事者,要酌情严肃处理。

第七条 仪器设备建立使用保养维护制度,定期请仪器公司或厂家为大型设备进行保养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和延长仪器的使用寿命。

第八条 仪器的使用和管理要实行考核制度,通过考核,促进专职使用和管理人员努力完成岗位职责,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考核的主要内容是: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和效益,维护完好率,技术开发和成果,技术档案完整及协作公用情况等。

 

组织培养室使用规章制度

参照学院组织培养室使用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组织培养室的要求有二个:一是保证组织培养室内要求的空气温度和相对湿度;二是保证组织培养室内级别要求的洁净度。要达到这二个要求,必须遵守以下制度。

1.进入组织培养室时工作人员要洗手、换衣鞋、空气吹淋(万级)。

2.进入组织培养室内的物料应在运入组织培养室之前进行清洗和必要的净化处理,以减少物料在净化室内的发尘量。

3.净化空调系统在运行中,所使用的各级空气过滤器必须是完好而无破损或泄漏,保证进入组织培养室的空气是洁净的。

4.保证组织培养室空调系统的送风量。

5.按要求保证组织培养室内的正静压值。

6.尽量减少组织培养室的产尘量。

7.对入室人员状况的登记。

8.对组织培养室内要定期清扫,清扫要在组织培养室净化空调系统运行中进行。

9.严格执行组织培养室安全制度,净化空调系统启动时,禁止先开回风机;系统关闭时,禁止先停送风机;系统未运行时,不应单独开启局部排风系统;进入组织培养室应随手关门;安全门必须保证随时可以开启;应经需检查洁净区中的安全防火设施;组织培养室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发出警报,关闭风机和洁净工作台等设备,切断电源及易燃气体的通路。

以上制度请各位使用者遵守,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生或出现故障和异常情况请及时与实验室管理员联系,及时请专业人员维修。

 

剧危化品申购领用规定

1.剧毒化学品的申购由各课题组填写申购单(学校设备处网页,上下载《南京农业大学化学剧毒品申购与发放表》 ),必须详细写明其用途和最低用量。课题组负责人签字,经院负责人审核批准,加盖公章后,到校保卫处审批盖章,再交实验室与设备处审批,再交到学校物资服务中心统一购买。

2.必须有2名学生到“校物资服务中心”领取剧毒物品,双人验收,双人记帐。

3.各课题组负责人为监领人,各课题组到院剧毒化学品管理员处领用时,应双人领用,并有监领人到场,建立使用记录, 用多少领多少。

4.使用结束后,领用人必须返回剧毒化学品管理员处签字登记,《剧毒品使用记录》。有剩余的,应在当天及时退回到剧毒化学品管理员处,不得私自保存和转送其它部门和个人。各课题组不得设立剧毒物品小仓库。

5.使用剧毒化学品的课题组和个人,必须根据所使用剧毒化学品的性能,遵守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建立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和落实措施,学生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使用剧毒化学品。

6.使用剧毒化学试剂必须遵照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实验过程中的残渣,废液不得随便倾倒、排放,必须确保人身安全,防止环境污染。

 

废弃物安全处理的规定

1.实验废弃物是指实验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废气、废液、废固)物质和实验用剧毒物品残留物。

2.对废气的处理规定:

实验室备有符合通风要求的通风橱,实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害废气的实验应在通风橱中进行,产生大量有害、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具备吸收或处理装置。

3.对废液的处理规定:

各类实验废弃溶液可分为:有机溶剂废液(如甲苯、乙醇、冰乙酸、卤化有机溶剂废液等)、无机溶剂废液(如重金属废液、含汞废液、废酸、废碱液等)和剧毒化学品废液,实验过程中,不能随意将有害、有毒废液倒进水槽及排水管道,必须收集在废液桶中,不同废液在倒进废液桶前要检测其相容性,按标签指示分门别类倒入相应的废液收集桶中,禁止将不相容的废液混装在同一废液桶内,以防发生化学反应而爆炸,每次倒入废液后须立即盖紧桶盖。特别是含重金属的废液和剧毒化学品废液,不论浓度高低,必须全部回收。废液收集,桶装满后先集中交给公共仪暴平台,并填写《化学废弃物收集明细表》,由学院交学校安全办定期统一处理。

4.对废渣、废固的处理规定:

不能随意掩埋、丢弃有害、有毒废渣、废固,须放入收集箱中。危险物品的空器皿、包装物等,必须完全消除危害后,才能改为他用或弃用,废弃的空瓶按分类放在收集箱中,放满后集中交给公共仪器平台,由学院交学校安全办定期统一处理。需要报废的过期固体药剂、浓度高的废试剂必须以原试剂瓶包装,先集中交给公共仪器平台,由学院交学校安全办定期统一处理。不得随便掩埋或并入收集桶内处理。

5.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必须树立环境保护意识,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必须进行废弃物处理原则和规定的宣传、教育,各实验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存放、监督、检查有害、有毒废弃物的管理工作,各实验室须按规定设置收集桶,随时分级、分类收集有害、有毒废液、废固,定点存放,做到有专人负责安全保管,废液收集桶或废固收集箱的存放地点必须张贴危险警告牌、告示,学院公共仪器平台负责监督和检查各实验室,对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处理工作。

 

安全措施

1.构建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学院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责任制,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实行院、系和(团队)实验室三级管理,各级行政负责人为所在单位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当然责任人,每个实验室由实验室责任人指定一名安全责任人。

2.制定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制订学院的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并把这些规章制度上墙在实验室较为醒目的位置,使师生进入实验室时看到。

3.健全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每月一次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检查结果公布于学院公共仪器平台网页上,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化学剧毒品实行全程监控管理,严格按照《南京农业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遵照危险化学品的申购制度,在校内专设的危险化学品供应点采购,确保危险化学品在采购、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剧毒品的使用坚持五双制度-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用多少买多少,用多少领多少,正确及时做好领用和实验使用记录。

5.根据有关规定管理好学院的化学剧毒品,毒品室门双人双锁,保险箱一人管钥匙,一人管密码,记号剧毒品的领用台帐,做好剧毒品的清点工作。

6.遵守实验室废液废物收集制度,废液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妥善贮存,容器外加贴标签,注明废弃物内容和品名,先集中于仪器平台的储藏室内,不定期的向学校设备处提出回收申请。

7.实验室内使用化学危险品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和配备安全防护用具。实验室内的通风橱柜要经常检查是否正常运转,实验室内要配置一小药箱。

8.实验室安全标识,化学危险品的存放区域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实验室走廊畅通无阻。

9.参加实验室安全培训。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方法,实验室安全员应具有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知识。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实验室财产安全,保障实验室安全和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实验室安全隐患分析:实验室所在大楼有五区七层实验室,面积约20000平方米,楼内现有众多教职员工及研究生,主要从事农学、生物技术、园林学和环境科学等方面的研究工作,以及本科生的实验课、毕业论文等工作。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有:

(一)火灾:火灾性事故的发生具有普遍性,几乎所有的实验室都可能发生:(1)忘记关电源,致使设备或用电器具通电时间过长,温度过高,引起着火;(2)操作不慎或使用不当,使火源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着火; (3)供电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行,导致线路发热,引起着火;(4)乱扔烟头,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着火。

(二)爆炸:爆炸性事故多发生在具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压力容器的实验室:(1)违反操作规程,引燃易燃物品,进而导致爆炸;(2)设备老化,存在故障或缺陷,造成易燃易爆物品泄露,遇火花而引起爆炸。

(三)中毒:毒害性事故多发生在具有化学药品和剧毒物质的化学实验室和具有毒气排放的实验室:(1)违反操作规程,将食物带进,有毒物的实验室,造成误食中毒;(2)设备设施老化,存在故障或缺陷,造成有毒物质泄漏或有毒气体排放不出,酿成中毒;(3)管理不善,造成有毒物品散落流失,引起环境污染;(4)废水排放管路受阻或失修改道,造成有毒废水未经处理而流出,环引起境污染;(5)进行有毒有害操作时不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具;(6)不按照要求处理实验“三废”,污染环境。

(四)触电:(1)违反操作规程,乱拉电线等;(2)因设备设施老化而存在故障和缺陷,造成漏电触电。

(五)灼伤皮肤直接接触强腐蚀性物质、强氧化剂、强还原剂,如浓酸、浓碱、氢氟酸、钠、溴等引起的局部外伤:(1)在做化学实验时没有根据实验要求配戴护目镜,眼睛受刺激性气体薰染,化学药品特别是强酸、强碱、玻璃屑等异物进入眼内;(2)在紫外光下长时间用裸眼观察物体;(3)使用毒品时没有配戴橡皮手套,而是用手直接取用化学毒品;(4)在处理具有刺激性的、恶臭的和有毒的化学药品时, 没有在通风橱中进行,吸入了药品和溶剂蒸气;(5)用口吸吸管移取浓酸、浓碱,有毒液体,用鼻子直接嗅气体。

二、成立应急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学院党政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各(梯队)实验室落实安全责任人和实验室安全员,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安全保障规章制度;

(2)保证安全保障规章制度有效实施;

(3)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

(6)及时、准确报告安全事故。应急电话:火警: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校报警监控室:84395110;校医院值班室:84396253。

三、实验室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2.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明确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难发生;

4.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灭火剂灭火。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

5.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疏导;

6.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二)实验室爆炸应急处理预案:

1.实验室爆炸发生时,实验室负责人或安全员在其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必需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

2.所有人员应听从临时召集人的安排,有组织的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3.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抢救工作和人员安置工作。

(三)实验室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实验中若感觉咽喉灼痛、嘴唇脱色或发绀,胃部痉挛或恶心呕吐等症状时,则可能是中毒所致。视中毒原因施以下述急救后,立即送医院治疗,不得延误。

1.首先将中毒者转移到安全地带,解开领扣,使其呼吸通畅,让中毒者呼吸到新鲜空气;

2.误服毒物中毒者,须立即引吐、洗胃及导泻,患者清醒而又合作,宜饮大量清水引吐,亦可用药物引吐。对引吐效果不好或昏迷者,应立即送医院用胃管洗胃。孕妇应慎用催吐救援;

3.重金属盐中毒者,喝一杯含有几克MgSO4的水溶液,立即就医。不要服催吐药,以免引起危险或使病情复杂化。砷和汞化物中毒者,必须紧急就医;

4.吸入刺激性气体中毒者,应立即将患者转移离开中毒现场,给予2%-5%碳酸氢钠溶液雾化吸入、吸氧。气管痉挛者应酌情给解痉挛药物雾化吸入、应急人员一般应配置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毒服装、防毒手套、防毒靴等。

(四)实验室触电应急处理预案:

1.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

2.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1)切断电源开关;(2)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3)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4.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校医务室接替救治。

(五)实验室化学灼伤应急处理预案:

1.强酸、强碱及其它一些化学物质,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作用,发生这些化学灼伤时,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再分别用低浓度的(2%-5%)弱碱(强酸引起的)、弱酸(强碱引起的)进行中和。处理后,再依据情况而定,作下一步处理;

2.溅入眼内时,在现场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每一实验室楼层内备有专用洗眼水龙头。冲洗时,眼睛置于水龙头上方,水向上冲洗眼睛冲洗,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切不可因疼痛而紧闭眼睛。处理后,再送眼科医院治疗。

 

安全卫生规章制度

1.农业部景观设计重点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纳入学院实验室管理体系,实行院、系和(团队)实验室三级管理。各级行政负责人为所在单位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当然责任人,每个实验室的安全员由实验室责任人指定。

2.学院分管安全卫生工作的院领导和院公共仪器平台组成的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管理小组,指导、检查、落实全院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网上通报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情况。

3.(团队)实验室的安全卫生责任人具体负责该(团队)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对违反本规定,不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并经劝告不改的一切人员,有权停止其正在实验室进行的工作,以避免任何事故的发生和确保良好的工作环境。

4.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要经常检查电线、电闸、自来水阀门等有无安全隐患,需要更换的要及时上报给物业,以便整改,要定期检查电器设备,防止漏电、短路事故发生。电线及正在使用的电器设备周围,不准堆放易燃物品。有危险的实验操作,应在教师现场指导下进行,并有应急措施。出现意外事故,师生应通力排除险情,及时报警,事后应书面报告学院管理小组。

5.实验室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必须制订出有关操作规程:剧毒品应存放在学院毒品库内,由学院公共仪器平台统一保管;常用的危险性较小的药品可少量存放在实验室内指定地方;易燃易爆与麻醇性药品等,必须存放在有锁的柜子内;对氢气和有毒气体钢瓶应贴有明显标志,放在远离火源,均须有专人保管,使用后及时登记。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实验室的器材、药品等拿回宿舍使用或存放。

6.为保证人身安全,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要爱护室内公共卫生,不得在实验室内进食。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实验室内不得用明火取暖,严禁违章搭电或超载用电。实验室内严禁放置私人物品等。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带陌生人进入实验室。

7.实验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清扫地板和整理台面物品,垃圾要及时清理,实验室清出的垃圾和试剂、药品空瓶(须清除掉余液和废渣后),要分别放到指定的位置,有害有毒废液和废物存放满后请及时移交给公共仪器平台。在实验完毕,及时清洗玻璃仪器,收拾房间和台面,并关好水电以及门窗才能离开实验室。

8.实验室大厅和走廊,不得堆放报废或积压的仪器设备、实验台和废纸箱等杂物,切实保证大楼安全信道的畅通和环境的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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